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3号)和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为做好学院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学院2020-2021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高基报表下发。10月15日,学院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能将高基报表分发各相关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等核心数据部门安装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系统。
2.高基报表基层填报。10月16日至26日,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分别填报相关高基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报学院办公室。
3.汇总审核。10月27日至10月31日,学院办公室进行数据汇总、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4.高基报表上报。学院办公室按省教育厅要求,将院领导审核后的高基报表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二、工作要求
1.各职能处室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的各项说明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原则上各部门的数据平台工作信息员作为本单位高基报表填报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高基报表填报工作,按照采集工作分工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已传至“政法学院数据采集”QQ群共享,请信息员根据本部门采集任务分工及时下载。
2.10月16日上午10:00召开专题调度会,各相关部门高基报表信息员参加。信息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报学院办公室。新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请加入数据采集QQ群(192059191),以便沟通联系。
3.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认真细致地组织完成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填报时要与上一学年高基报表数据和数据平台数据认真对照,保证年度数据间的连续性和不同表项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附件:《信息采集工作分工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