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23:53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等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现编制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helc.edu.cn/xxgk.htm)。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校本部图书馆楼307室;邮编050061;联系电话:0311-87115553)。

一、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育人中心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工会监督,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公开后跟踪监督把握舆论导向,用完善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二)落实制度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应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线上线下高度融合,互相支撑,协调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分解“照单公开”,落实责任单位与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招生财务采购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动,网站、报刊、会议、OA系统、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信息公开体 系,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三)严格督查考核,提升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紧抓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重要标准,倒逼责任落实。积极部署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对各责任部门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性、严谨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开展部门自评、学校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在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方式

1.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专栏、预决算公开专栏、招生信息网、OA办公系统等;

2.学校各内设机构网页、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3.学校教育职能年报、就业质量报告、学生手册、制度文件汇编、《学思苑》内资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校内广播等;

5.学校职代会、学代会、学校重点工作会议、学校工作简报等;

6.其他方式。

(二)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多种公开方式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涵盖关系师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规章制度汇编。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政拨款、学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计划、政策、程序、录取标准和结果,考试的规程、纪律、分数。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奖励情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特困生学费缓交情况,学生奖惩情况。教职工奖惩、福利、岗位聘任和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评先、工资标准等情况。2023-2024学年,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各类新闻和信息25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9条;出版内资《学思苑》4期,公开文章73篇、校内简报22篇;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各类制度、方案、通知等规范性文件691份。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第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大会、纪念习近平总书记“318”重要讲话发表五周年暨学生工作大会、“七一”表彰大会、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校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会议、行政工作例会会议、各内设机构每周例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及纪要,各内设机构每周工作安排、师生座谈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次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学校着力推进招生工作,盘活各类招生宣传资源,“点、线、面”相结合发力招生宣传。招生就业处和各教学系总结凝练学校宣传亮点,创新利用直播方法开展宣传,做深做细做实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了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提高了学校的声誉,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2.就业工作。就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学校坚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着重关注困难毕业生、延期毕业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毕业生群体,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分类开展就业指导帮扶,并认真总结近年来毕业生求职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及时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提示,帮助毕业生提升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3.学校财务、采购。学校财务处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巩固扩大公开工作渠道,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财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和改革发展事业。

(1)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制度公开。学校财务管理、招标采购规章制度,以及其它有关财经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网站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和招标采购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依法采购。

(2)招标采购信息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依托学校采购信息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中标公告、补遗公告、质疑答复公告等各类采购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学校部门预算情况,2023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学校部门决算情况,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根据规定的公开模板、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在学校预决算专栏予以公开。同时,通过职代会财务报告等途径,对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24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财务处二级网站以及新生报到入学须知等方式公布,并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张贴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内容和标准,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学校主页显目位置公布了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提出信息公开要求、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此外,开通校园“12345”热线,及时掌握和解决师生困难。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社会公众及组织提出的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多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注重学习兄弟高校信息公开经验做法,研究解决信息公开领域重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针对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聚焦信息公开重点,在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方面下功夫,同时不断完善考评与督查制度,纠错促改,不断推动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公开实效。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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